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法律课堂 > >

认定手书遗嘱的误区有哪些?

认定手书遗嘱的误区有哪些?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认定手书遗嘱的误区有哪些?

来源:上海遗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14 10:32 热度:


认定手书遗嘱的误区有哪些?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二、手书遗嘱的要求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 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以上就是手书遗嘱在认定是否有效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不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的,则很可能造成严重的矛盾和纠纷,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避免发生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否则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关闭窗口
上一篇:夫妻互立遗嘱离婚后还有效吗?
下一篇:父亲去世没有遗嘱名下房子归谁

相关阅读

侄子可以继承遗产吗?法律依据

侄子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 根据该法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

打印的代书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出现哪些争议

在司法实践中,打印的代书遗嘱可能出现以下争议: 遗嘱制作人的确定: 分歧与不同做法:对于打印遗嘱应由谁制作存在意见分歧,导致在实践中,有些案例查明了遗嘱制作人,有些...

代书遗嘱必须要手写吗

代书遗嘱不必须手写。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一般来说,代书遗嘱可以是打印形式,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

上海遗产律师:代书遗嘱的格式要求是什么

代书遗嘱的格式通常如下: 一、标题 可写 遗嘱 或 代书遗嘱。 二、遗嘱人基本信息 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 三、遗嘱内容 明确说明这是遗嘱人...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