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法律课堂 > >

打印的代书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出现哪些争议?

在司法实践中,打印的代书遗嘱可能出现以下争议: 遗嘱制作人的确定: 分歧与不同做法:对于打印遗嘱应由谁制作存在意见分歧,导致在实践中,有些案例查明了遗嘱制作人,有些..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打印的代书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出现哪些争议?

来源:上海遗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4-09-06 10:00 热度:


在司法实践中,打印的代书遗嘱可能出现以下争议:
遗嘱制作人的确定:
分歧与不同做法:对于打印遗嘱应由谁制作存在意见分歧,导致在实践中,有些案例查明了遗嘱制作人,有些则未查明。例如,遗嘱是遗嘱人自己打印还是他人代为打印不明确,就会使遗嘱的性质和效力判断产生困难 。
裁判方式的差异:
定性为代书遗嘱衡量效力:在查明遗嘱制作人的情况下,有的将他人制作的打印遗嘱定性为代书遗嘱,然后以代书遗嘱的要件来衡量遗嘱效力。比如,若代书遗嘱的见证程序或签名等不符合代书遗嘱的要求,就可能认定遗嘱无效 。
仅依形式规定认定有效:有些案例仅以遗嘱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就认定有效,而不深入考虑遗嘱的制作过程。这可能忽视了遗嘱人在制作遗嘱时是否受到胁迫、欺诈等因素,从而引发争议 。
回避制作人问题判无效:部分案例回避遗嘱制作人的问题,直接以遗嘱不符合形式要件为由确认无效,使得遗嘱的效力判定过于简单化,可能忽略了遗嘱的实质内容和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
因制作人利害关系判无效:以遗嘱是遗嘱继承人或其利害关系人制作为由确定无效,但对于 “利害关系” 的界定在实践中可能存在模糊地带,不同法官的理解和判断标准可能不一致 。
见证人的相关问题:
见证人的资格与数量:
利害关系导致遗嘱无效: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如果打印的代书遗嘱中的见证人属于上述不能担任见证人的范围,如遗嘱人的子女、配偶等作为见证人,那么该遗嘱可能会被认定无效。但在实际生活中,遗嘱人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找了不符合资格的人作为见证人,而对 “利害关系” 的认定又存在一定主观性,容易引发争议 。
见证人数不足的争议: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见证人数不足,遗嘱的效力就会受到质疑。例如,只有一个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字,或者虽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但其中部分见证人的见证行为存在瑕疵,如未全程在场见证、见证后未及时签字等,都可能导致遗嘱效力争议 。
见证过程的瑕疵:
见证时空不一致:见证人应当在立遗嘱当时在场见证,且符合 “同一时空标准”,即见证遗嘱人自行打出电子版遗嘱,或者由他人代位打出遗嘱的过程。如果见证人未在遗嘱制作的当时在场,或者是在他人事先准备好遗嘱、遗嘱人未必全然了解遗嘱内容的情况下随意签名见证,那么该见证行为可能不被认可,遗嘱也可能因此无效。例如,遗嘱人在某一时间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在另一时间签字,且无法证明见证人在遗嘱人陈述时在场,这就可能使遗嘱的见证程序存在瑕疵 。
未见证遗嘱的完整制作过程:即使见证人在遗嘱制作现场,但如果没有见证整个遗嘱从无到有的形成过程,比如只看到了打印好的遗嘱文本而未目睹遗嘱内容的录入、排版、打印等环节,也可能使见证的效力受到质疑。因为这样无法确保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也无法排除遗嘱在制作过程中被篡改或伪造的可能性 。
遗嘱内容的争议:
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打印的遗嘱不像手写遗嘱那样能直接体现遗嘱人的笔迹特征,所以在判断遗嘱内容是否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时可能存在困难。如果遗嘱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遗嘱内容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如认为遗嘱是在遗嘱人受到胁迫、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制作的,那么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遗嘱内容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但在实践中,这种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往往比较复杂,容易引发争议。例如,遗嘱人在生前曾有与遗嘱内容相悖的口头表述或行为,这就可能使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受到怀疑 。
内容的明确性与完整性:打印遗嘱可能因文字表述不清、存在歧义或遗漏重要信息等问题,导致对遗嘱内容的理解产生分歧。比如,遗嘱中对财产的描述不明确,或者对继承人的指定不清晰,使得各方对遗嘱所涉及的财产范围和继承份额存在争议。此外,如果遗嘱存在涂改、增删等痕迹,且没有遗嘱人及见证人的签字确认,也会引发关于遗嘱内容是否被篡改的争议 。
签字和日期的问题:
签字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遗嘱人签字:遗嘱人在打印遗嘱上的签字是遗嘱有效的关键要素之一。如果遗嘱人的签字不是本人所签,或者签字存在伪造、涂改等情况,遗嘱的效力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例如,遗嘱人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签字,而是由他人代签,但没有经过合法的授权或见证程序,这样的签字可能不被认可 。
见证人签字:见证人的签字同样重要,如果见证人未在遗嘱上签字,或者签字不完整(仅在部分页面签字而未在每一页签字),遗嘱也可能无效。比如,一份多页的打印遗嘱,见证人只在最后一页签字,而前面的页面没有签字,这就可能导致遗嘱的形式要件不满足,从而引发争议 。
日期的准确性与完整性:遗嘱上注明的日期对于确定遗嘱的生效时间和遗嘱人的行为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如果遗嘱上没有注明日期,或者日期不准确、不完整(如只写了年、月而未写日),可能会使遗嘱的效力受到质疑。例如,在判断遗嘱人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和行为能力时,准确的日期是重要的参考依据,如果日期不明确,就难以确定遗嘱人当时的真实状况,进而影响遗嘱的效力认定 。

 


关闭窗口
上一篇:代书遗嘱必须要手写吗
下一篇:侄子可以继承遗产吗?法律依据

相关阅读

侄子可以继承遗产吗?法律依据

侄子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 根据该法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

打印的代书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出现哪些争议

在司法实践中,打印的代书遗嘱可能出现以下争议: 遗嘱制作人的确定: 分歧与不同做法:对于打印遗嘱应由谁制作存在意见分歧,导致在实践中,有些案例查明了遗嘱制作人,有些...

代书遗嘱必须要手写吗

代书遗嘱不必须手写。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一般来说,代书遗嘱可以是打印形式,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

上海遗产律师:代书遗嘱的格式要求是什么

代书遗嘱的格式通常如下: 一、标题 可写 遗嘱 或 代书遗嘱。 二、遗嘱人基本信息 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 三、遗嘱内容 明确说明这是遗嘱人...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