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常见问题 > >

立遗嘱的形式具体有几种

立遗嘱的形式具体有几种 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存在5种形式的遗嘱,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针对自书遗嘱..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立遗嘱的形式具体有几种

来源:上海遗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12 16:35 热度:


立遗嘱的形式具体有几种
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存在5种形式的遗嘱,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针对自书遗嘱,要求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不得打印而成。
针对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注意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人。
针对录音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同代书遗嘱一样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嘱,是只有在紧急关头才可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是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具体可咨询相应的公证机关。
二、遗嘱生效的条件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继承法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要想遗嘱生效,那么在遗嘱形式上就需要按照规定作出选择,当然此时也是建立在实际情况上。比如在一些危急关头,就允许遗嘱人订立口头遗嘱,但同时需要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行。而之后危机情况解除之后,遗嘱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录音形式订立遗嘱之后,之前订立的口头遗嘱就会无效。

 


关闭窗口
上一篇:遗嘱人自己写遗嘱必须手写吗
下一篇:无遗嘱时该如何继承遗产

相关阅读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由谁继承

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具体如下: 配偶: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婚生子女...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比例一般情况下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

办理法定继承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法定继承流程如下: 一、确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 依据《民法典》,遗产按顺序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