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代位继承 > >

多个代位继承人同时主张权利,遗产份额如何分配?​

问题:被继承人的儿子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留有三个子女(均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被继承人去世后未立遗嘱,三个孙子女作为代位继承人,遗产份额应按何种规则分配?是否均等分..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多个代位继承人同时主张权利,遗产份额如何分配?​

来源:上海遗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5-12-10 11:49 热度:


问题:被继承人的儿子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留有三个子女(均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被继承人去世后未立遗嘱,三个孙子女作为代位继承人,遗产份额应按何种规则分配?是否均等分割?​
解答:多个代位继承人应平均分割被代位继承人(父亲)应得的遗产份额,而非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全部遗产。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总额以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份额为限。​
案例:周某(爷爷)育有一子吴某(父亲)、一女郑某(姑姑),吴某先于周某去世,留有一子王某(长孙)、二女刘某(次孙女)、三女张某(三孙女)。周某去世后未立遗嘱,留有存款 120 万元。郑某主张自己与三个晚辈平均分割遗产(每人 24 万元),王某、刘某、张某则认为三人应共同继承父亲吴某应得的 1/2 份额(合计 60 万元,每人 20 万元),郑某继承剩余 60 万元。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三位孙子女的主张,确认三人共同代位继承吴某应得的 1/2 份额(每人 20 万元),郑某继承 1/2 份额(60 万元)。​
法律分析:《民法典》第 1128 条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案中,被继承人周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儿子吴某(已去世)、女儿郑某,吴某应得的法定继承份额为 1/2。王某、刘某、张某作为吴某的晚辈直系血亲,均为代位继承人,三人的继承总额不得超过吴某应得的 1/2 份额,故应平均分割该部分份额(每人 20 万元),而非与郑某按四人平均分割全部遗产。​
上海遗产律师建议:一是多个代位继承人需明确继承边界,其继承份额以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份额为限,避免主张超出范围的权利;二是代位继承人之间应优先协商分割比例,协商一致的可签订书面协议,避免诉讼;三是若代位继承人中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情形,可主张多分被代位继承人的份额,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酌情调整;四是代位继承人需留存亲属关系证明、被代位继承人死亡证明等证据,确保继承资格合法有效。

 


关闭窗口
上一篇:被继承人的女儿先去世,外孙子女能否代位继承外婆的遗产?​
下一篇: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能否代位继承继祖父母的遗产?​

相关阅读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能否代位继承继祖父母的

问题:被继承人(继祖父)的继子(父亲)先于被继承人去世,该继子与被继承人存在扶养关系,其亲生子女(孙子女)能否代位继承继祖父母的遗产?继子女的代位继承是否以 扶养关...

多个代位继承人同时主张权利,遗产份额如何分

问题:被继承人的儿子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留有三个子女(均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被继承人去世后未立遗嘱,三个孙子女作为代位继承人,遗产份额应按何种规则分配?是否均等分...

被继承人的女儿先去世,外孙子女能否代位继承

问题:被继承人(外婆)的女儿(母亲)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外孙子女作为女儿的晚辈直系血亲,能否代位继承外婆的遗产?代位继承是否适用于女儿的所有晚辈直系血亲?​ 解答:外...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以下区别: 一、性质不同 转继承: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转继承...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