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债务清偿 > >

债权人应如何做才能中断诉讼时效

债权人应如何做才能中断诉讼时效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总则》第195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债权人应如何做才能中断诉讼时效

来源:上海遗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0-01-09 15:24 热度:


债权人应如何做才能中断诉讼时效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总则》第195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债权人向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
  3、债权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
债权人应如何做才能中断诉讼时效
  二、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情形: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具体事由后述)。
  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而且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3、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从而法定事由发生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与重新计算的时效期间没有关系,在此种意义上,民法学称诉讼时效中断为根本性障碍。
  4、当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三、债权人坐牢诉讼时效中断吗
  对于诉讼时效的中断,只有债权人或者借款人履行了自己的相关义务,或者使用了自己的权利的时候,诉讼时效才会进行中断,而借款人如果因为其他罪名而在监狱进行服刑的话,那么债权人还是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起诉对方。
  因此,债权人坐牢,如果债务人履行其还款义务,则诉讼时效中断。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关闭窗口
上一篇:债权债务清偿方式有哪些?
下一篇: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相关阅读

债务的清偿抵充的一般原则

确定债务的清偿抵充原则,应坚持以下若干原则: (一)契约自由原则。契约自由是现代民法制度的基础。特别是在商法体系中,民事主体依照自己的理性判断参与商事活动,对自己的行...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

一、债务清偿的途径 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债务清偿的原则

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债务清偿方式有哪些?

(1)正常途径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沪ICP备14028295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