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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一方父母赠予的财产离婚后可以要求偿还吗

婚内一方父母赠予的财产,离婚后一般不可以要求偿还。 如果一方父母在婚内赠予财产时明确表示只赠予自己子女一方,那么该财产属于受赠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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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一方父母赠予的财产离婚后可以要求偿还吗

来源:上海遗产继承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18 10:21 热度:


婚内一方父母赠予的财产,离婚后一般不可以要求偿还。
如果一方父母在婚内赠予财产时明确表示只赠予自己子女一方,那么该财产属于受赠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该财产。
如果一方父母在赠予时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予自己子女一方,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也不能要求偿还。
但是,如果在赠予时有特殊约定,例如附条件赠予且条件未成就等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结果。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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