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未留有遗嘱,转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哪些?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能否参与转继承?
解答:转继承人的范围为去世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优先),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仅在去世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能参与转继承。
案例:陈某去世后留有存款 150 万元,法定继承人仅儿子陈甲。遗产未分割前,陈甲因意外去世,未立遗嘱,其法定继承人包括妻子张某、儿子陈丙(第一顺序),及妹妹陈乙(第二顺序)。张某、陈丙主张转继承全部 150 万元存款,陈乙认为自己作为陈甲的兄弟姐妹,有权参与转继承,要求分割部分存款。协商无果诉至法院,陈乙要求继承 30 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陈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张某、陈丙健在,转继承人范围应限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陈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无转继承权,判决存款由张某、陈丙共同转继承。
法律分析:转继承的本质是 “继承权利的转移”,转继承人的范围与去世继承人的法定继承范围一致,遵循 “第一顺序优先” 原则。《民法典》第 1127 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陈甲去世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张某、陈丙,故转继承人仅为二人,陈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转继承。
律师建议:一是转继承人需明确自身继承顺位,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优先主张权利,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二是去世继承人若想指定转继承人范围,可提前订立遗嘱,明确遗产归属,避免法定继承引发争议;三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主张转继承时,需举证证明去世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均已去世);四是转继承份额分割时,若去世继承人有遗嘱,按遗嘱指定分配,无遗嘱则由转继承人平均分割,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