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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中指定 “遗产归子女个人所有”,配偶能否主张共有?​
发布时间:2025-12-10 11:39


       
问题: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 “名下存款及房产归女儿个人所有”,女儿继承遗产时已结婚,其配偶主张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要求分割?遗嘱中 “个人所有” 的约定是否有效?​
解答:配偶不能主张分割,遗嘱中 “遗产归子女个人所有” 的约定有效。继承所得财产若遗嘱明确指定为继承人个人所有,应认定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案例:赵某 2021 年立自书遗嘱,载明 “本人去世后,名下存款 50 万元、房产一套归女儿赵乙个人所有,与他人无关”。2023 年赵某去世,赵乙按遗嘱继承了上述遗产,此时赵乙与丈夫孙某已结婚 3 年。孙某认为,继承所得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房产及存款,赵乙拒绝。孙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分割。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的遗嘱明确约定遗产归赵乙个人所有,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遗产为赵乙个人财产,驳回孙某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民法典》第 1063 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案中,赵某在遗嘱中明确注明遗产归赵乙 “个人所有,与他人无关”,已清晰排除配偶的共有权利,故该遗产应认定为赵乙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孙某无权要求分割。若遗嘱未明确 “个人所有”,则继承所得财产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建议:一是被继承人若想让遗产归子女个人所有,需在遗嘱中明确表述 “归 XX(子女姓名)个人所有,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避免模糊表述;二是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应留存遗嘱原件,作为证明遗产为个人财产的核心证据;三是夫妻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后签订财产协议,明确继承所得财产的归属,避免后续争议;四是若遗嘱未明确个人所有,继承人配偶主张共有财产的,继承人可通过遗嘱解释、被继承人意图证明等方式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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