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遗产继承方式。
一、继承人范围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遗产分配原则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特殊情况下,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例如,被继承人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其遗产将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分配遗产时,如果某个继承人长期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可以适当多分遗产;而如果某个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则可能少分甚至不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