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法律课堂 > >
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该遗嘱部分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5-03-31 13:52


       
遗嘱是对个人合法财产的处分,当遗嘱涉及到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时,其效力必然会受到影响,这关乎财产的权属和法律秩序。​
解答: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遗嘱只能对遗嘱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进行处分,超出个人财产范围的处分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案例:老孙在遗嘱中写明,将自己居住的单位公房由儿子继承。老孙去世后,儿子拿着遗嘱要求单位办理过户手续,单位拒绝,称该公房所有权属于单位,老孙无权通过遗嘱处分。​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在本案中,老孙居住的单位公房所有权属于单位,并非老孙的个人财产,老孙以遗嘱处分该公房的行为无效。其儿子不能依据该遗嘱获得公房的继承权。​
律师建议: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前,应明确自己所拥有的财产范围,确保遗嘱处分的财产均为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存在产权争议或不属于自己的财产,不应写入遗嘱。继承人在执行遗嘱时,也应核实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权属,避免因遗嘱处分他人财产而导致纠纷。如果对财产权属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产权管理部门。​

 

上海律师网丨上海离婚律师咨询丨上海知名离婚律师_在线离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