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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中,配偶与子女的继承份额如何划分?​
发布时间:2025-12-10 10:46


       
问题:被继承人未立遗嘱,去世后留有房产、存款等遗产,其配偶与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是否均等?存在特殊情况吗?​
解答:一般情况下,配偶与子女的继承份额均等;但存在多分、少分或不分的特殊情形,如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等。​
案例:张某去世时未立遗嘱,留有婚后购买的房产一套(价值 200 万元)及存款 50 万元,其配偶李某与一子一女(均成年且有劳动能力)为继承人。张某生前主要由李某照顾饮食起居,子女仅逢年过节探望。法院最终判决李某继承房产所有权及存款 30 万元,子女各继承存款 10 万元,房产折价补偿款各 40 万元。​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第 1130 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本案中李某尽主要赡养义务,故获得多分份额;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先析出李某的一半份额,剩余 100 万元作为遗产参与分配。​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建议:赡养义务的履行需留存证据(如医疗记录、转账凭证、邻居证言等);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再继承,避免混淆遗产范围;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可签订遗产分割协议并公证,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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