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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5-03-31 13:56


       
当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这一情况会引发遗产继承关系的变化,涉及到其应继承份额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则来确定。​
解答: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若该继承人有子女,一般适用代位继承规则,由该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但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明确指定该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由其他人继承,则按照遗嘱执行。​
案例:老张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老张去世前意外身亡,大儿子育有一女。老张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和部分存款。小儿子认为大哥已去世,遗产应全部由自己继承。但侄女则主张自己有权代位继承父亲应得的份额。​
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在本案中,大儿子先于老张去世,其女儿作为直系晚辈血亲,有权代位继承大儿子应从老张处继承的遗产份额。除非老张生前立有遗嘱,对该部分遗产作出了不同安排,否则小儿子不能独占全部遗产。​
律师建议:在家族财产继承问题上,家庭成员应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可能涉及代位继承的情况,代位继承人要明确自身权利,积极主张权益。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时,如果希望对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的情况作出特别安排,应清晰明确地写入遗嘱内容,避免后续纠纷。当出现此类纠纷时,各方应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依据法律规定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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