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比例一般情况下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继承人中有残疾且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例如,长期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可适当增加其份额。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某个继承人有能力却不照顾被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能会减少其份额甚至不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各继承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确定不同的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