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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已拥有多套房产,还能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发布时间:2025-12-10 11:54


       
问题:继承人名下已拥有 3 套房产,所在城市实行住房限购政策,父母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继承人能否突破限购政策继承该房产?继承后再出售是否受限制?​
解答:继承人可突破限购政策继承父母的房产,房产继承不受限购政策约束;继承后出售房产的,需按所在城市的限售政策执行(如满 2 年或 5 年方可出售),且需缴纳相应的税费。​
案例:张某名下已拥有 3 套住房,其所在城市规定家庭限购 3 套住房。张某的父母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张某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要求办理继承过户,但不动产登记部门以 “张某已超出限购套数” 为由拒绝办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继承权并办理过户。法院经审理认为,房产继承是基于血缘或法律规定的权利,不属于主动购买住房,不受限购政策限制,判决张某享有继承权,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限购政策的立法目的是抑制投机性购房,保障刚需群体的住房需求,而房产继承是财产权的合法转移,并非基于购房意愿的交易行为,故不受限购政策约束。《民法典》第 230 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张某自父母去世时即取得房产所有权,登记部门不得以限购为由拒绝办理过户。继承后的房产出售时,需遵守所在城市的限售政策,且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若满 5 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可免征)、增值税等税费。​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建议:一是继承人无需因名下房产套数担心无法继承,继承房产不受限购政策影响;二是办理继承过户前,可提前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所需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耽误时间;三是继承房产后若计划出售,需了解所在城市的限售政策及税费标准,合理规划交易时间;四是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房产的,可协商确定房产归属,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其他继承人折价补偿,避免因限购导致无法过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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