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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去世,其父母能否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发布时间:2025-12-10 11:46


       
问题:夫妻婚后共同购买房产一套,丈夫去世后未立遗嘱,丈夫的父母主张继承该房产的部分份额,能否得到支持?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继承应如何分割?​
解答:丈夫的父母有权继承房产中属于丈夫的份额。夫妻共同财产需先析出配偶的个人份额(通常为 1/2),剩余部分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继承。​
案例:王某与妻子赵某婚后共同购买房产一套(市场价值 240 万元),未约定份额。王某因意外去世,未立遗嘱,其父母王甲、王乙要求继承该房产的 1/3 份额(即 80 万元),赵某认为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公婆无权继承,仅同意支付少量补偿。王甲、王乙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赵某享有 1/2 份额(120 万元),剩余 1/2 份额(120 万元)为王某的遗产,由赵某、王甲、王乙(若王某无子女)平均继承,各得 40 万元。最终判决房产归赵某所有,赵某向王甲、王乙支付折价补偿款 80 万元。​
法律分析:《民法典》第 1153 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无特殊约定,故先析出赵某的 1/2 份额,剩余 1/2 作为王某的遗产。王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赵某、父母王甲、王乙(假设无子女),三人应平均继承遗产份额,故王甲、王乙有权各继承 1/6 的房产份额(合计 1/3),对应折价补偿款 80 万元。​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建议:一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需遵循 “先分割、后继承” 的原则,避免将配偶个人财产纳入遗产范围;二是被继承人的父母主张继承时,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死亡证明等),明确继承人身份;三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若存在房贷、车贷等债务,需先清偿债务再分割遗产,或由继承人在继承份额内分担债务;四是继承人可协商遗产分割方式,若无法达成一致,可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确定财产价值,采用折价补偿、实物分割等方式处理;五是夫妻可提前签订财产协议,明确共同财产的归属及继承方案,减少死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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